【學生 鄭宇彤投稿】
這是我第二次參加台灣同志大遊行。
第一次是在去年的10月參加這樣的活動。跟朋友約好穿著五彩的衣服,踏進會場的同時「哇!」我驚呼了一聲;大概是從沒有看過在同一地方有這麼多的同志朋友聚集吧,當下真的覺得有種神奇的感覺。
(一年一度的同志大遊行於10月底盛大展開)
有穿著婚紗的女孩和女孩、有如黑天使的男孩與男孩、也有手牽著手一邊揮著彩虹旗的媽媽帶著孩子。在當下,是感動的,從沒想過原來在這一天,能看見這樣美好而勇敢的愛,而且很自然的感受到大家散發出來的光芒。覺得身在其中,很享受、很自在,也許只是單純的走在遊行的隊伍中,但看見身旁相互擁抱、慶祝的人,不論男女老幼,都是為愛而來,都在為愛發聲,第一次的遊行,我看見的、感受到的是驕傲的愛。
(路途中遇見的兩位外國老爺爺)
第二次,也就是今年的10月,是在美國於2015年6月26日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的遊行。參與同志大遊行成為了與朋友的例行,20度的低溫和小雨,依舊不減大家的興致;帶著房間一直掛著的彩虹旗,又再次回到一年前一樣的場景。也許是去年已經看過各種特別的裝扮,今年並不比去年來的興奮,但一看見牽著手、揮著旗子的大家,又不自覺的嘴角上揚。
這次加入了黃隊的遊行,走著走著,看見兩位白髮的爺爺,手上舉的,是瑞士的國旗;一手拿著紅底白十字架的旗子,穿著粉、藍、黃色相間襯衫的爺爺左胸口貼著”LEGALIZE GAY MARRIAGE”,另一位則肩披五彩的毛巾,笑笑的看著他。他們牽著手,緩慢的跟著遊行隊伍前進,途中遇到有人看著他們,便開心的揮著旗子,然後一起相視而笑。我被這樣的畫面吸引了,停下了腳步,拿起相機想側拍他們,好像查覺到鏡頭,他們轉過來,擺了POSE,等著我按下快門,然後再揮揮手與我道別。這次的遊行,我想,我看見的是最簡單的愛,那種溫暖人心的感受,是即刻生效的。
(揮舞著彩虹旗支持同志大遊行)
有人說,不會啊,我不排斥同性戀,不要接近我、不要干擾到我不就好了嗎?也有人說,同性婚姻,不就是男人跟男人結婚、女人跟女人結婚,這麼簡單?但在這樣的偏見與誤解之下,又有多少人真正的了解LGBT?愛不該分門別類,重要的是活出最真實的自我。
「嗨,Have a good day,喔不,是Have a GAY day」宣傳車上的主持人眨著眼,拿著麥克風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