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自主的死刑犯《異鄉人》讀後感

【記者 林郁綺投稿】

當我們見證著莫梭的思考與感受,是如此偏離著世界的預期,而差那麼一點也跟著以為他是特異之人時,我們驚見,世界所期望一個人所擁有的正常反應與言行,竟然才是缺乏人性的。換句話說,在這世間當個正常人,意味著剝奪自身的想法,戴上虛假的面具,使用並非發自內心的制式語言應對,我們才有可能避免人性的審查。

莫梭並不是缺乏感受,相反的,整本小說裡,他的感受相當豐富。莫梭在荒謬的過程中,領悟到自我的可貴與價值,只因他保有完整的人格與靈魂,並且具有真實的情緒與存在的權利。莫梭回憶起母親時表示:「這世上沒有人,沒有任何人有權為她哭泣。」情感的表現沒有任何標準答案,沒有人可以限制另一個人應該做出什麼樣的舉動,也不能限制另一個人應該有什麼樣的感受,因為活在他人的價值觀中,等同於放棄人格獨立的自由,莫梭的表現完全實踐出真正的「自我認同」。一個「真正自我認同」的存在不會受到他人或信仰的影響而改變,「真正自我認同」的存在者,始終相信一件事,那就是「世界上唯一能夠為自己的選擇做出決定,並且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的人,就只有自己。」

1660478352195 (卡繆《異鄉人》/麥田,2009/照片取自誠品)

檢察官以悲傷作為檢視人類道德尺度的標準,指控莫梭絲毫不關心母親,等同於他在「精神上」埋葬母親。在眾人眼裡,莫梭叛離人性的存在,成為他被處死的原因。莫梭:「他人之死、母親的愛、他的上帝、他人所選擇的生活、他人所選擇的命運,與我何干?」最後與牧師的談話中,像是一場靈魂的審判,莫梭厭惡強加在自己身上的妄念,他以自由的靈魂直面自己僅剩的日子,即便被荒謬的法庭定罪,莫梭並沒有心懷絕望,而是接受荒謬的世界,坦然面對自己僅存的所有,不讓自己的靈魂再次受到他人扭曲,莫梭抱著一種解脫感,表示已經準備好重新再活一次。

撇開對於上帝的信仰,人的情感和信念毫無依託,所以孤獨、疏離、冷漠是當時人們共同面臨的困境。人的本質是孤獨的,卻又不得不與他人發生牽連,融和在一個看似和諧的社會中。然而,許多行為皆非自主而是荒謬的存在。一個人的靈魂,如何在社會與他人的重重限制下,執拗地選擇自由,難道生而為人不能獲得生命的完全自主權嗎?

世界總是喋喋不休地告訴人們,行為與思想應如何符合社會約定俗成的種種道德與法律的規範。世俗強加於靈魂上的審判,注定使莫梭成為與社會疏離的局外人,也就是永遠的異鄉人。所有人都是不自由的,被旁人眼光構築成的地獄綑綁,最熾熱難耐的地獄即他人眼光,但人卻不由自主深入且無法自拔。當人能夠放下一切,擺脫僵化的成見,以同理心站在對方立場設想,才能跳出道德的囹圄,從而獲得真正的自由。思想是自由的,不受外在事物框架,想要獲得自由的人生,當從自己的思想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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