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永續發展系列【空氣買賣,淨零碳排】講座

【記者 林芳瑜報導】

元智大學CPA Club 為因應現今熱門議題開立ESG系列講座,4月19日邀請劉哲良博士擔任此次的講師,劉哲良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主任。講座核心探討碳權的種類到碳權執行機制在台灣的現況發展,最後為企業觀點下的碳權用途,其中還提及碳中和和淨零排放的不同。

碳權商品的意義在於通過組織和政府等碳權發放者,給予企業碳排放量的限制,推動全球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講座開始,劉哲良提到,面對溫室氣體的問題總是會出現搭便車效應,為何這樣說呢?不論碳排放是在哪一個國家境內進行,都會破壞大氣層,造成地球溫度異常上升,導致氣候變遷影響的是全球各地,因此面對此議題時,總會出現其中一方努力實施減碳時,因另一方毫無作為而造成心理不平衡,無法做到全球同心協力解決此問題;不同於空氣汙染是在某一地區發生,因風向等因素影響鄰近地區,但並非影響全球。

IMG_2789劉哲良博士解釋碳權的種類和執行方式/照片由CPA Club提供

劉哲良解釋碳權分成強制性和自願性的機制,而強制性機制下為排放交易機制,並衍生出「排放許可」,顧名思義為政府允許企業排放的權利,透過有償像是拍賣等方式或無償的方式核發給受管制的企業,而企業後續也可從主管機關辦理的交易平台或是拍賣購買碳排放額度;而自願性的機制下為碳信用抵換機制,並衍生出「碳信用額度」,為政府或相關機構用鼓勵的方式,通過對企業或國家的減排行為進行評估,並發放減量額度,本質上為減量成效的認證,而額度交易方式可透過各國交易平台、中間商進行洽詢購買,也可透過投資減量的專案,待專案獲得認證額度後,以約定價格購買,也可進行其他用途,像是碳中和(碳權抵換)等。

目前台灣「碳信用額度」正在推動中,劉哲良提及台灣通過的減量專案的例子,像是「101大樓高效率光源採用」、 「漢程客運電動公車抵換專案」、「養豬肥水沼液沼渣沼氣全利用」,前兩項為台北和高雄市政府與企業、機構合作進行能源汰換,而最後一項為彰化縣畜牧場將肥料和沼氣進行回收發電,三者專案皆成功達到減量成效;而「排放許可」雖有法規授權,但政府尚未規劃執行。

劉哲良提及目前「淨零排放」相較「碳中和」較不普及,原因在於此方法的執行技術尚未成熟;而碳中和早在20年前就被提出「在碳排放的同時使用傳統減量技術和負碳/負排放技術抓捕二氧化碳」,雖然無法完全達到碳排放零或是吸收量平衡,但企業與機構可藉由投資資金於低碳排放的專案或項目,抵銷自身的排放量,而這些資金則可用來發展負碳/負排放技術。

環境議題是需要所有人去關注的,但基於個人利益總是會出現搭便車的情況,而碳權作為一種投資商品,以利益主義的方式成功抵制此現象,利用經濟體制有效地將全球各企業或機構的經濟利益和企業社會責任連結在一起。

IMG_8754劉哲良博士、CPA Club幹部及參與學生的大合照/照片由CPA Club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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