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亮視界-《我看不見,我活得很精彩》

【記者 鄧欣語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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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見,我活得很精彩》一書/圖片來源:讀書共和國)

「一路跌撞摸索,我體認到,人存在的價值,是要讓生活過得有意義。十幾年來,我努力且認真地過每一天,就是要讓自己活得精彩、有價值。」走過生命的起起伏伏,歷經洗鍊的林信廷有著最深的體悟。

林信廷,天生患有遺傳性視網膜色素病變,無論如何配戴眼鏡矯正,視力都無法獲得改善,小時候只被認為是單純的近視,就這樣過著十幾年和正常人一樣的生活,一直到高中時才被確診出視網膜病變,二十幾歲正值青春年華的他,完全失明。

林信廷小時候常常看不清楚,卻又不敢向身邊的人說,擔心被異樣眼光看待,因此造就了自卑的個性;他在實際生活上有困難,卻又不被視為身心障礙者,在正常人的環境下長大,一路嚐盡各種苦頭,入學考試也因視力而處於劣勢,考的不盡理想。

在完全失明以後,因為一直沒有意識到自己與別人有什麼不同,失明後也不認為自己有特殊或缺陷之處,反而讓他得以拋開身心障礙者的保護色,以平常心面對生活中的一切,包含挫折與困頓,過去的困難轉化成了現在的養分,滋潤著他,讓他得以成長茁壯。林信廷相信盲人不只能從事按摩的行業,他嘗試了各種不同的事物,跑馬拉松、跳現代舞、健身、潛水、唱歌、主持節目等,他不因身體上的障礙而設限自己,認真努力的過每一天,生活過得比一般人還精彩。

林信廷失明後加入了「鳥與水舞集」,在這個舞團中,幾乎每個人身體上都有一些障礙,但是他們卻「互補」彼此的缺陷,肢障的舞伴成為信廷的眼,視障的他成為肢障者的腿,兩個不完美加起來,卻成就了完美。

這種在逆境中仍然保持前行的精神值得學習,學會用不同的視角看事物,世界就會不一樣。林信廷不受困於自己身體的障礙,打從心底接受、喜愛自己,換一種角度和心情面對一切,用生命的熱情點亮了自己全盲的黑暗世界,讓自己的生命過得精采而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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