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其實離我們很近」邱顯智律師與學子分享

【記者 李直晏報導】

元智學生會為提升學生對法權的意識,邀請人權律師邱顯智於線上和同學分享台灣目前的冤獄案,人權在臺灣的實踐,做為一個人對所應享有之權利的爭取歷史與現行保障。台灣是個民主的國家,擁有人權的保障,透過邱顯智立委的工作經驗分享,使得同學更了解人權的重要性,反思自己是否有人權意識。

截圖 2022-05-12 下午9.36.40 (元智大學邀請人權律師邱顯智經驗分享/照片擷取自元智學生會海報)

2007年高雄鳳山一起計程車司機遭開槍殺害之命案,警方根據一名並未出現在案發現場的按摩女子之證詞認定林金貴涉案。車上所採集的指紋排除林金貴,毛髮也無從證明為林金貴所有,林金貴也通過測謊,林金貴遭逮捕到案後,始終喊冤,表示自己不曾開槍殺人,但法院仍然認定林金貴殺人罪成立,處無期徒刑。監視器畫面顯示嫌犯髮長及肩,林金貴姊姊於家中找出一張案發前2個月林金貴所拍攝之大頭照,照片顯示林金貴為短髮,經皮膚科醫師證實2個月人的毛髮生長速度應不可能髮長達肩膀。此外,林金貴相片與監視器畫面也透過3D人臉辨識技術,認為應非同一人。案件經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發回後,現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截圖 2022-05-12 下午7.04.41 (因指證瑕疵而蒙冤入獄的林金貴/照片擷取自講座)

2002年羅先生與鄭性澤等人在豐原一家KTV包廂飲酒,羅先生開槍射擊天花板及桌上空酒瓶滋事,警方接獲報案到現場調查,雙方發生衝突。法院認定鄭性澤於座位上擊發一槍打中蘇姓員警,導致蘇姓員警送醫不治。2015年,檢察官囑託台灣大學醫學院進行現場鑑定,證明有罪判決確實有可疑之處。但在調查的過程中,鄭性澤有遭受非正規的逼供,在警局所寫下的自白書,所製作的自白筆錄以及到檢方面前的自白陳述,均為遭刑求後的陳述。而兇槍上並無鄭性澤指紋,彈道也顯示較可能是羅先生的方向開槍,但鄭性澤仍於2006年遭判死刑確定。

台中高分院歷經18個月的審理,法院傳訊當初在場的證人,沒有人看到鄭性澤有開槍,緊鄰鄭性澤身體的證人也明確作證鄭性澤並未移動。法院傳訊專家,兩位鑑定人均認為原確定判決所認定的「兩階段開槍說」並不成立。人證物證顯示開槍者應為羅先生。台中高分院認定鄭性澤無罪,檢察官未上訴,鄭性澤經歷15年的冤案人生終於畫下句點。

截圖 2022-05-12 下午8.10.40 (等待證明清白的那天相當漫長,無論是當事人或家人都需要堅持/照片擷取自講座)

無論是指證瑕疵、科學證據誤用或是不正問訊都是產生冤獄的原因,而這些冤枉得用幾千個在獄中煎熬的日子才能獲得自由的機會,每天都害怕今天是被槍決的日子。在鄭性澤案件中我們更看到執法人員黑暗的一面,為了盡快結案,不惜對被告、證人施暴,一面承受心靈極大的委屈另一面更承受身體上的苦楚。

截圖 2022-05-12 下午9.22.21 (讀者可至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上了解更多冤案/照片擷取自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上有許多已平反成功的案例,但仍有更多蒙冤在監獄中等待救援的受害者,大家都可以出一己之力讓更多人重視目前的現況,無論是欣賞紀錄片、打卡或是擔任志工!人人都必須有法權的觀念,才能在意外降臨時有保護自己的工具,謝謝邱顯智律師和同學們分享這些寶貴的經驗。

截圖 2022-05-12 下午7.44.26(透過打卡、紀錄片等多元方式都可以表達對冤獄者的支持/照片擷取自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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